2007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出了电信资费“一降四取消”的建议,作为一名普通的电信消费者,切切实实盼望电信资费快快下降,作为一名长期研究电信资费的学者,亦有责任和义务表明自己的观点。由于仅仅是一家之言,代表个人观点,因此在本人博客上采用漫谈的方式,谢绝转摘。
电信资费的降低具有可行性。电信业具有规模经济性特点,其前期投入比较大,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网络资源的利用率的增加,技术进步和网络内容的不断拓展,其单位成本减少,电信资费也会随之下降。
国外对摩尔定律与成本的关系做过一些研究。(见图一)我们看到右边是摩尔定律,GPRS就是所谓GSM移动2.5代技术,又到UMTS HSDPA,还有LTE,左边是技术进步导致成本下降,依据摩尔定理是比特率在加速,成本下降。比方GPRS如果对应成本是100的话,单位的成本在HSDPA情形下可以下降到9%。因此,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电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平均单位成本是可以下降的。

图一 摩尔定理与成本关系
图二和图三分别从规模经济理论的角度表明用户数量增加导致成本下降和规模回报率上升的情形。
图二,用户数量增加导致成本下降


图三,用户数量增加导致规模回报率上升
电信资费的下降是一个过程。从以上理论的阐述和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发展来看,电信资费的下降是一个过程。中国的固定和移动用户已经达到9亿,其中移动电话用户为4.8亿,2000年以来电信资费每年平均下降约10%,2006年为11.5%,根据上面的数据,中国的消费者的确是享受到了通信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包括资费降低的好处,同时企业也依靠技术进步和规模经济带来了快速的发展,因此资费水平下降是企业回馈用户、报答社会的必然选择。